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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乡县纪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廉洁安乡网 发布时间:2016-09-02 10:55:43 浏览次数: 【字体:


安乡县纪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村(居委会)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单位、各乡(镇)、村(居委会)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村(居委会)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拟订有关纪检监察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八)指导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会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县直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安乡县纪委现有编制 31 人,实有在职人员 26 人,提前离岗人员 0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3 人,实有车辆 3 台。

    三、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安乡县纪委机关本级。

  四、预算收支和主要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单位预算总收入 356.94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补助) 356.94 万元。预算总支出 356.94万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

    2016年预算总支出356.9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93.76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18 万元,项目支出 37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接待费28.5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更严格、报账程序制度更加规范。

    4、其他说明

    根据2016年预算安排,无政府采购项目。如工作中发生政府采购行为,将计入追加项目中。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安排。

附件1:中共安乡县纪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中共安乡县纪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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