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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纪委监委及安乡县委巡察办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2 15:3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安乡县纪委监委及安乡县委巡察办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安乡县纪委监委及安乡县委巡察办拟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11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争性选调范围

1. 安乡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安乡县委巡察办竞争性选调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

2. 安乡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竞争性选调对象为全县各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具体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附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4. 尚在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10131015(节假日照常报名);报名地点:安乡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并提供报名所需资料。

3. 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签章);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签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⑦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信息中心选调岗位要求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1. 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为保证选调人员的基本素质,安乡县纪委监委及安乡县委巡察办将根据参考人员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31,由选调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批准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原则上按竞争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选调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批准后实施面试,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若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2. 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3. 公示。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实行公示制度。经调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后,呈报县委组织部门审批前,分别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对调动有影响的将不予以呈报办理审批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凡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调的人员,如不参加笔试或有资格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的,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安乡县纪委监委及安乡县委巡察办的选调。

2. 本公告由安乡县纪委监委及安乡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3. 咨询电话:安乡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736—4326098,安乡县委巡察办综合联络室  0736—4311315 

 

附件:

1. 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2019年安乡县纪委监委及安乡县委巡察办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安乡县纪委监委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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