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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和经费管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07-13 22: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预算源头控制  增强执行刚性

湖南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等管理新规日前正式执行。新规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员在差旅等过程中产生的支出作出了项目细分与费用限定。

为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和经费管理,湖南省实行公务活动事前审批,包括出差、开会、培训、出国等,都必须事前严格审批,不允许搞先斩后奏;实行源头预算控制,要求所有的公务支出经费必须全部列入预算,实行预算控制,从预算源头上规范公务开支;严格费用报销管理,比如,为防止转嫁差旅费,该省规定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等。

在制度约束上,该省明确规定了属于违规的具体情形和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了部门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湖南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欢迎新闻媒体对新制度的实施情况开展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记者邹太平 通讯员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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