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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通报5起无职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清廉常德网 发布时间:2019-11-06 15:34:13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安乡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无职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1. 安乡县陈家嘴镇无职党员唐小平酒驾案。2018年8月20日,唐小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1月,唐小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安乡县大湖口镇无职党员张代喜酒驾案。2018年7月18日,张代喜未携带驾驶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5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4月,张代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安乡县大鲸港西城社区无职党员陈克军酒驾案。2018年7月5日,陈克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2019年4月,陈克军同志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4. 安乡县陈家嘴镇芦林铺社区无职党员曾耀奇酒驾案。2019年1月15日,曾耀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7月,曾耀奇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安乡县三岔河镇六合垸村无职党员钟刚酒驾案。2019年6月13日,钟刚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9月,钟刚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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